为规范车辆行驶秩序,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《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我市交警部门决定自2023年6月2日起,在市区海滨路12个路口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抓拍“闯红灯”、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,并对违法的车辆进行处罚
这12个路口包括:海滨路大华路口(东)、海滨路大华路口(西)、海滨路大华路口(北)、海滨路东厦路口(东)、海滨路东厦路口(西)、海滨路东厦路口(北)、海滨路金环路口(东)、海滨路金环路口(西)、海滨路金环路口(北)、海滨路新兴路口(东)、海滨路新兴路口(西)、海滨路新兴路口(北)。
监控对象及行为有: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、机动车逆向行驶、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、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。